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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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行自1998年开始,从支持安徽芜湖城建起步,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融资支持,成为城镇化发展建设的主力银行。2015年,国开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调研,加强政策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并以服务新型城镇化、支持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大力支持各地城镇化发展建设。

  (一)助力新型城镇化,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截至2015年12月末,国开行累计发放城镇化贷款约9.41万亿元人民币;当年发放1.4万亿,占人民币当年发放的65.4%;贷款余额5.59万亿,占比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的78.7%。

  (二)支持棚户区改造,重点解决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截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棚改贷款15550亿元,当年发放7509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国580万套棚改建设任务。发放货币化安置贷款2367亿元,支持全国消化库存商品房约1亿平米。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采煤沉陷区、国有工矿、林区、垦区、资源枯竭型城市、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改的信贷倾斜力度,推动完成东北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194亿元整体授信,并实现黑龙江四煤城采沉区项目100%开工。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截至2015年12月末,国开行城市建设贷款余额11239.4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8599亿元),当年累计发放市政基础设施贷款1077亿元。与住建部签署《共同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贷款授信额约271亿元人民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四)推进试点城市建设,探索投融资新模式。重点推动安徽、辽宁、苏州等新型城镇化试点,从融资规划编制、多元主体搭建、运作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拓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多元可持续资金来源渠道,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同时探索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PPP模式等融资模式,运用PPP、机制评审等模式评审承诺了云南保山市、石家庄正定新区和吉林省九个市(州)等一批城市综合管廊项目。

  (五)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推动相关制度落实。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等国家政策的前期酝酿和文件制定。与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合作协议>的通知》,积极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并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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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

  国开行自1998年开始,从支持安徽芜湖城建起步,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融资支持,成为城镇化发展建设的主力银行。2015年,国开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调研,加强政策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并以服务新型城镇化、支持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大力支持各地城镇化发展建设。

  (一)助力新型城镇化,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截至2015年12月末,国开行累计发放城镇化贷款约9.41万亿元人民币;当年发放1.4万亿,占人民币当年发放的65.4%;贷款余额5.59万亿,占比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的78.7%。

  (二)支持棚户区改造,重点解决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截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棚改贷款15550亿元,当年发放7509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国580万套棚改建设任务。发放货币化安置贷款2367亿元,支持全国消化库存商品房约1亿平米。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采煤沉陷区、国有工矿、林区、垦区、资源枯竭型城市、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改的信贷倾斜力度,推动完成东北采煤沉陷区棚改项目194亿元整体授信,并实现黑龙江四煤城采沉区项目100%开工。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截至2015年12月末,国开行城市建设贷款余额11239.4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贷款余额8599亿元),当年累计发放市政基础设施贷款1077亿元。与住建部签署《共同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贷款授信额约271亿元人民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四)推进试点城市建设,探索投融资新模式。重点推动安徽、辽宁、苏州等新型城镇化试点,从融资规划编制、多元主体搭建、运作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拓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多元可持续资金来源渠道,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同时探索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PPP模式等融资模式,运用PPP、机制评审等模式评审承诺了云南保山市、石家庄正定新区和吉林省九个市(州)等一批城市综合管廊项目。

  (五)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推动相关制度落实。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等国家政策的前期酝酿和文件制定。与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合作协议>的通知》,积极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并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