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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银行设立专项贷款支持煤炭煤电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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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21-11-05A+

  国家开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煤炭煤电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设立专项贷款,支持煤炭主产区和重点煤炭企业增加电煤供应,支持供电、供暖重点地区重点电力企业电煤储备,努力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全力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截至10月末,已向148个项目授信承诺专项贷款677亿元,实现发放215亿元,及时为重点企业平稳运营提供开发性金融支持。其中,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煤电企业发放专项贷款93亿元,涉及4亿千瓦煤电装机,预计可支持采购电煤1500万吨。

  开发银行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保供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高参数先进煤电机组、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电网兜底保供电源、煤电节煤降耗改造、大型现代化动力煤矿井及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并为煤炭煤电保供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近段时间来,开发银行统筹全行资源,加强协调调度,保障专项贷款规模,提供差异化定价,出台专门政策缓解相关企业偿付压力,切实为相关企业“雪中送炭”,全力服务保障社会民生和经济安全。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开发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专项贷款项目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专项内项目和重点支持名单客户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在项目入库、授信评审、审查审议、合同审批等阶段予以优先办理。同时,加强信贷管理,实现精准投放,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保供工作,坚决退出长期亏损、失去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守风险底线,强化资金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或套取,确保好事办好。

  下一步,开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不加码、不跑偏、不走样,在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金融支持工作的同时,大力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发展,助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作出开发性金融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