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行2024年二季度关联交易信息合并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型
2024年二季度,我行发生1笔重大关联交易,已于2024年6月12日进行了信息披露;其余关联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主要是授信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贷款,服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财产租赁和资金托管服务,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主要为存款和向子公司拨付增资款。
二、关联交易金额
除依据《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外,2024年二季度,我行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6.20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42亿元,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2.98亿元。
三、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依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2024年二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2.25%,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2.2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35%,均符合关联交易监管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