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存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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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托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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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是指开发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等签订托管协议,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履行托管职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收取托管费用,提供账户管理、资产保管、价值评估、投资监督、托管报告等托管服务。

  产品特点

  资产保管:资产保管是开发银行依据托管服务协议,受托管理基金资产,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服务。

  投资监督:投资监督是开发银行根据托管服务协议,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项目投资相关支付文件进行审查,对基金投资人的出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投资合法合规的服务。

  资金收付:资金收付是开发银行根据托管服务协议,通过为基金开立托管账户,归集投资人对基金的出资,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付基金投资、回收投资本利、向投资人返还投资本利、支付基金运作相关费用、执行基金清算等服务。

  价值评估:价值评估是开发银行根据托管服务协议,对基金已发生投资的价值进行估算的服务。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开发银行根据托管服务协议,对基金账户资金变动及余额情况、投资情况、基金运作的成本费用的合规合约性等业务信息,向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进行信息披露的服务。

  其他增值服务。

  适用客户

  开发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政府主导型产业投资基金等。申请托管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基金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权投资基金,已经过相关主管机关的核准并依法履行登记或备案等手续;拟托管基金资产来源合法;基金管理人根据有效基金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合伙事务,并保证提供的一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时,无任何误导;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充分了解投资的风险;开发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客户与开发银行就基金托管协议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工作结束后,基金应在开发银行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并划入所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资产投资计划向开发银行发送托管资产管理运用指令,开发银行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指令、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资金划付。开发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指令,核实预留印鉴等相关法律文件后发送托管专户信息和入款通知,办理资金入款。开发银行在托管专户出款前从托管专户中全额扣收托管费、结算手续费,再办理出款。开发银行根据托管协议填制自动出款指令办理自动出款或填制主动出款指令办理主动出款。开发银行对托管专户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托管协议到期后开发银行对托管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