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开发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的存款。按币种分为人民币通知存款和外币通知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期的长短人民币分为1天、7天两个档次,外币仅有7天通知存款品种。
产品特点
客户在办理通知存款时采用记名存款凭证形式,存款凭证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但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如遇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凭证。
通知存款在支取时结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利随本清。如遇以下情况,按支取日挂牌的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外币七天通知存款按支取日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存天数计息。存期不足七天,不予计息;存期超过七天,未在七天前办理通知手续,或虽已办理通知手续而需提前支取的,须扣除七天利息;已办理通知手续,到期不支取,逾期部分不予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适用客户
除居民储蓄存款之外的公众客户。人民币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外币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一般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的等值外汇,支取金额一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等值外汇。
原则上按借款人属地原则受理辖区客户的单位通知存款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