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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希和中德船舶发展专项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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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2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22A+

  产品简介

  “中国希腊船舶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希腊(含塞浦路斯)购买中国船厂制造的船舶,支持中资机构赴希腊(含塞浦路斯)投资港口、物流、仓储等海运相关行业,总额度50亿美元。“中国德国船舶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德国船东购买中国船厂制造的船舶,支持中资机构赴德国投资港口、物流、仓储等海运相关行业,总额度50亿欧元。

  产品特点

  服务高效专业,船舶融资是开行的传统领域,行内设立了船舶中心并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能提供更高效和专业的服务;

  额度大、利率低,专项总额50亿美元+50亿欧元,纳入开行国际合作业务重大项目,可享受重大项目资金转移价格。

  适用客户

  优先支持在国际专业机构排名靠前的希腊、塞浦路斯、德国船东;主要支持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3大主力船型,重点支持关键船舶配套生产,发展海洋工程船、大型汽车运输船、科学考察船等超大型专用船舶及LPG船、LNG船、滚装船、化学品船、海上风电安装船等特种船舶;重点支持在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中国两大造船集团和地方骨干船厂。

  业务办理流程

  

  专项资金安排由借款人向项目开发主体(分行)提交申请,项目开发主体向国际金融局办理项目入库,同时填写《中国-希腊、中国-德国船舶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项目认定审查备案表》并向国际合作业务局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国际合作业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专项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待条件充分后按计划出库进行贷款评审,经过尽职调查和评审谈判后,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贷款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项目,与借款人签署贷款协议。贷款审批通过后,开行向客户拨付资金,资金可以直接由开行拨付,也可以通过开行委托的金融机构(代理行)办理拨付。在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之前,本行会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代理行)到期应付的本息金额和利率,借款人据此进行还息。若委托代理行进行贷款回收,代理行在收到客户还款后,应及时将客户还款额划付给开行。

  案例介绍

  

  卡迪夫海事公司是希腊第一大船舶管理公司。2009年,该公司从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订购2艘29.7万吨巨型双壳油轮,开行承诺中长期贷款7416.5万美元,贷款期限10年。2010年10月,时任温家宝总理访问希腊期间,该项目在中国和希腊总理共同见证下成功签署贷款合同,并于2011年9月实现发放。该项目是首笔由中国金融机构独家牵头的希腊船舶融资项目,也是“中希船舶专项资金”项下首个项目,打破了希腊船舶项目90%从欧洲银行和希腊本地银行融资的传统,解决了希腊船东流动性不足问题,促进中希两国海运合作。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企业的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