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国际租赁保理是指在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将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账款转让给开发银行,由开发银行作为保理商为出租人提供的集保理融资、账款管理、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产品特点
服务高效专业:国际租赁业务项下的金融服务是开行的传统领域,开行积累了一整套适应国际租赁行业的融资模式,并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能提供更高效和专业的服务。
综合性金融服务:开行不仅为出租人提供融资,还为出租人提供应收租金的管理、到期租金的催收和承租人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优化财务报表:开行可为出租人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帮助企业将应收租金变为“收入”。
节约企业成本:对承租人的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租金催收等由开行负责,减轻出租人的业务负担。
适用客户
具备出租资格和经营资质的项目法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业务办理流程
国际租赁保理业务在开行授信评审通过后,经办分行与出租人签署《保理协议》,出租人将应收租金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经办分行,并按照经办分行要求制作、提交凭以向承租人收款的全套单据。租赁合同、商业发票或《应收租金转让通知/确认书》中应约定承租人将租金付至经办分行的义务。出租人将应收租金转让经办分行的同时,向承租人出具载有转让通知文句的商业发票和《应收租金转让通知/确认书》,告知应收租金转让事宜。承租人收妥上述单据后,应签署《应收租金转让确认书》,确认应收租金及担保权利转让事宜并同意将租金付至经办分行或回款账户。经审查具备融资发放条件的,经办分行发放融资,同时建立保理融资台账。应收租金款项如正常收汇,应将收汇款首先偿还开发银行融资本息、保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余款(如有)支付给出租人。
案例介绍
深圳XX公司与境外客户签署了集装箱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项下形成应收租金。客户向开行提出希望开行针对其应收租金进行融资,以使客户能够提前收回应收账款、改善财务报表。开行为其提供了租赁保理服务,客户将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开行,开行通过向其支付对价的方式提供无追索的融资,满足了客户的业务需求。
企业局负责在京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国际租赁保理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企业的国际租赁保理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