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订印发的《国家开发银行境内人民币银团贷款管理办法(2020年版)》(开行办规〔2020〕10号),我们对银团贷款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整:一是按照最新制度调整承诺费、安排费、代理费的相关内容;二是基于《银团贷款中间业务收费行为自律公约》,新增参加费收费的具体规定。现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号)相关规定对上述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原服务项目、收费编号、收费项目、价格标准、适用对象、收费方式和服务内容与拟执行的服务项目、收费编号、收费项目、价格标准、适用对象、收费方式和服务内容如附表所示。
公示期自2020年6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止(不少于3个月),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收费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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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