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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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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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境外人民币债券,是指开发银行依据主管部门批复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期限在1年以上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债券票面利率形式分为固定利率债和浮动利率债。

  产品特点

  2007年开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创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先河。2014年,开行赴伦敦发行人民币债券,成为首只在中国以外地区发行并上市的中资准主权人民币债券。债券准主权信用评级,债券品种丰富,获得国际投资者一致认可。

  适用客户

  凡符合境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并有意进行安全稳定债券投资的机构或个人均适合投资开发银行在境外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业务办理流程

  

  发行审批:起草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议案,提交行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监管规定向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提交债券发行额度申请,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债券发行:起草发行协议和文件,聘请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研判市场波动和投资需求,谈判并确定发行品种、发行方式等发行方案,根据发行需要组织现场或非现场路演,并完成定价发行工作。债券可申请在海外挂牌上市。

  缴款登记:在缴款日按债券条款完成债券和募集资金的券款兑付,并在资金系统中录入发行结果。开行按照监管要求完成外债登记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发债总结。

  联系方式

  业务办理请与开行资金局外债管理处联系。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