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务

首页>产品服务>公司企业客户产品>代理业务
首页>产品服务>公司企业客户产品>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

委托贷款

【字号: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委托贷款是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由开发银行根据制度及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协助回收并收取管理手续费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委托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委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开发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受托权限内办理委托贷款业务,负责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监督使用及协助到期本息的回收工作,并收取管理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不以任何形式为委托人垫付资金。

  适用客户

  合法拥有可自主支配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均可作为委托方。

  业务办理流程

  

  由委托人向开发银行分行提出委托申请,分行对委托人提供的全部资料进行审查。分行与委托人就委托事宜进一步协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和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在与委托人、借款人、担保人(如有)达成初步共识后,制定委托贷款方案。根据额度审批权限,总分行完成方案审批。

  案例介绍

  某公司主要从事原料采购、大型备品备件的进口及钢材产品的出口业务,应委托人要求,利用其在我行沉淀的自有资金,我行先后向某发放13笔委托贷款共计12.3亿元,有效解决了该公司的部分资金需求,同时大大提升了该公司的资金收益。截至目前,借款人均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本息,委托人均按期向我行支付委托贷款管理手续费,委托贷款交易顺利开展。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委托贷款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委托贷款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