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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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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简称MTN),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为落实“完善企业债券管理制度,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政策精神,服务非金融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交易商协会成立后,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和短期融资券市场化管理的成功实践,组织市场成员反复研究,于2008年4月15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期票据的推出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强化资本市场作为宏观调控传导渠道的功能。中期票据推出后,优质企业可利用这一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第二,有利于建立完整的市场收益率曲线。中期票据不仅可丰富市场产品品种,对改善利率环境、建立健全有效市场机制、形成完整的企业融资市场收益率曲线具有重要作用。第三,我国特定经济环境下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手段。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主体,可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实现融资成本的灵活配置,改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自身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的能力,提升企业经济价值,增强经济整体活力。

  产品特点

  产品特征属性包括期限为一年以上,通常为三年、五年或七年;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中期票据若含可能影响评级结果的特殊条款,企业还应披露中期票据的债项评级;注册有效期为两年。

  适用客户

  具有中长期融资需求的非金融企业。

  业务办理流程

  

  开行企业局及分支机构为具备发债条件和合作意向的客户,制定初步债券承销方案,对项目风险、合规性、承销事项、合作条件及承销方案进行审议,准备入库申报材料,并报送总行资金局。经开行债券承销业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进入承销项目库,与客户签订正式承销协议,并开展项目申报,获得监管部门注册批复。开行组建承销团,按照独自主承销、联席主承销和参团债券的角色进行债券承销。开展后督管理,通过合规管理来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有序进行。

  案例介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2013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注册总额度:200亿元人民币

  注册有效期:2年

  发行规模:200亿元人民币

  发行期限:6年

  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发行窗口选择:企业可根据注册期内的资金需求情况,结合市场环境,灵活确定每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与期限,以最大化减少资金沉淀,节约融资成本。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承销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