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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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融资

出口双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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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开发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和境外进口保理商基于应收账款的转让而共同提供的一项集保理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管理、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产品特点

  扩大营业额:由开行提供保理服务,出口商可对自己的新客户或现有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轻松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

  有效的风险保障:开行利用国际保理业务网络,通过境外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风险。出口商在受核准的额度内可得到100%的收汇保障。

  提供融资便利:优化财务报表,开行为出口商提供无追索的保理融资,帮助企业将应收变为收入,优化财务报表。

  节约成本:开行提供资信调查、账户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服务,减轻出口商的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

  适用客户

  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心存疑虑,希望降低风险同时拓展业务的出口商;流动资金被大量应收账款占压,应收账款周转率低而寻求融资支持的出口商;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出口商。

  业务办理流程

  

  出口商向开行申请出口保理服务,开行选择进口保理商,并将出口商对进口商信用风险担保额度要求转达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商业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并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出口商装运货物。出口商应将正本发票(载有转让条款)、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声明、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或者通过开行代寄,并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声明、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交开行。开行向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货款转付给开行。开行扣除保理融资款及其利息、保理费、单据处置费等费用后,将余款付给出口商。

  案例介绍

  苏州XX公司向欧美地区出口客车,因行业竞争激烈,往往采用赊销的方式。公司的销售款项不能及时收回,还面临买方的坏账风险。在办理出口双保理后,苏州公司从国内银行(出口保理商)获得了保理融资款,同时,买方的银行(进口保理商)还为买方提供了信用担保,如果出现买方信用原因导致的到期不付,由买方银行承担付款责任。公司表示,获得出口双保理服务后,公司可以从容面对市场竞争、放心开发新客户了。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企业的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