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支持客户企业的发展,开发银行根据客户的需求特点,在遵守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创新,尽量为客户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除信贷业务外,目前开发银行已经得到批准并开展的业务包括:
1. 管理和运用国家预算内经营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业务; 2. 在国内发行金融债券及财政担保建设债券业务; 3. 经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根据国家计划筹借国际商业借款业务; 4. 办理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业务; 5. 办理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 6. 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业务; 7. 建设项目贷款的评审、咨询和担保业务; 8. 外汇贷款业务; 9. 与贷款项目有关的本外币企业存款和结算业务; 10. 贷款项下的外汇汇款业务; 11. 贷款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 12. 贷款项下的结汇、售汇业务; 13. 贷款项目进口设备项下代客资金保值的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14. 外汇担保; 15. 自营外汇买卖; 16. 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17. 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18. 同业外汇拆借业务; 19. 承销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债券; 20.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1. 业务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短期贷款; 22. 间接银团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