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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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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20-08-14A+

  产品简介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产品特点

  通过国开证券自有资金或第三方融入资金,为客户提供三年内短期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能够满足持有限售股权的客户盘活资产进行市值管理的要求。其产品的主要特点为:资金到账快捷、手续简单、期限灵活、资金用途限制小、标的证券范围广等。

  适用客户

  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机构及个人客户,有三年内不同期限融资需求。申请股票质押业务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借款人资质评级bb级以上;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形;不得为法律法规禁止股票质押业务的个人或机构;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其他不属于国开证券不适宜介入合作的客户。

  业务办理流程

  融入方向国开证券提出股票质押申请,国开证券首先将该项目放入项目储备库,待条件充分后出库进行股票质押项目评审,经过项目尽职调查后,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融资融券决策委员会审议项目。审议通过后,国开证券与融入方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然后向融入方拨付资金,同时通过集中交易系统报送初始交易将融入方的股票进行场内质押交易。在股票质押业务交易协议规定的期限之前,国开证券会书面通知融入方到期应付本息,融入方据此还本付息。若融入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购回还款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联系方式

  请与国开证券信用交易部联系。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