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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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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产品特点

  无金额起点的限制;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可以转让给其他债权人;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适用客户

  在开发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业务办理流程

  

  客户在开行购买转账支票,需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购申请单”,加盖预留签章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信息。开行为付款行,客户委托开行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自有资金支付客户直接向财会处提交转账支票并填写一式三联进账单。信贷资金支付客户应先办理行内审批手续,然后将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提交财会处。开行为收款行,客户委托开行收款,需提供他行转账支票并填写开行一式三联进账单。失票人办理转账支票的挂失止付时,应填写一式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并加盖预留签章。存款账户结清时,客户需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开发银行注销。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转账支票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转账支票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