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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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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2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22A+

  产品简介

  中德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是专门为支持中德两国中小企业在并购、投资、技术合作、产品升级换代等方面合作而设立的中长期贷款,总规模为20亿欧元。

  产品特点

  中德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是由中德两国总理于2011年6月在中德首轮政府磋商期间宣布设立的举措,对于解决中德小企业融资瓶颈、促进中德技术合作与产业升级,提升中德中小企业合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开行在中德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领域探索出一套有效的操作模式,具有审批时间短、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时间长等特点,能够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适用客户

  具备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的中德两国项目法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业务办理流程

  

  专项贷款由借款人向项目开发主体(分行)提交申请,项目开发主体向国际金融局办理项目入库,同时填写《中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贷款项目认定审查备案表》并向国际合作业务局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国际合作业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专项管理,享受相关政策。待条件充分后按计划出库进行贷款评审,经过尽职调查和评审谈判后,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贷款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项目,与借款人签署贷款协议。贷款审批通过后,开行向客户拨付资金,资金可以直接由开行拨付,也可以通过开行委托的金融机构(代理行)办理拨付。

  案例介绍

  

  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股权项目总投资金额3.6亿欧元,由三一重工及中信产业基金共同出资收购普茨迈斯特公司100%股权,其中三一重工出资3.24亿欧元(占比90%),中信产业基金出资0.36亿欧元(占比10%)。开行承诺并发放贷款3.4亿美元(约2.6亿欧元)。该项目是开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成功案例,有助于三一重工扩大企业规模,巩固其在混凝土机械制造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地位,实现国际化、跨越式发展。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企业的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